牡丹江市区中小学贫困家庭学生参考条件
1、享受城市居民最低保障待遇家庭的子女。(持有户口所在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和银行发放低保金领取折)。 2、现役军人、退、转军人、烈士或伤残军人,隔代军人困难家庭子女(民政部门或军队上级主管部门证明) 3、孤儿,寄养家庭成员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社区证明)。 4、残疾人家庭子女,家庭无固定收入(社区证明、残联认定)。 5、学生本人伤、残、病、家庭生活困难(社区证明、残联认定)。 6、偶遇突发事件,如险、祸、病等,家庭陷入困境(有社区或父母单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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