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爱心助学2007年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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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思想:以“完善国家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政策和制度”精神为指导,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为契机,不断完善助学机制,规范爱心助学工作的管理,在保证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不因家庭贫困而辍学的基础上,扩大对家庭贫困职业高中和普通高中学生的资助面 , 深入开展对贫困家庭学生的回报教育,进一步提高爱心助学工作质量。
一、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探索爱心助学工作新方法、新途径。
1 、足额落实国家、省下拨的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寄宿生生活补助经费;确保县(市)、区政府和财政部门按要求足额安排所承担部分经费。
2 、继续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仍按 “ 两免一补 ” 政策实施。免费教科书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补助,补助农村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和地市、县(市)财政按照 7 : 3 的比例分担。
3 、完善爱心助学机构。各县(市)、区可将爱心助学机构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办公室合并,结合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新情况,研究确定农村爱心助学工作新方法、新途径和资助对象,使爱心助学工作向纵深领域拓展。
二、多渠道筹措助学资金,建立有效的助学机制。
本着“政府支持,社会参与”的助学原则,多渠道筹措助学资金。
1 、落实政府对贫困学生资助资金。落实市财政助学资金 60 万元。各县(市)、区也要争取落实一定额度的助学专项资金。
2 、鼓励社会广泛参与捐资助学活动。要通过新闻媒介,
大力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广泛宣传积极支持参予爱心助学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典型,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予爱心助学工作的良好氛围。
3 、扩大对职业高中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范围,为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启动普通高中的资助工作。
4 、 5 月份召开市区爱心助学动员大会,进一步掀起全市爱心助学的新高潮。市爱心助学中心计划募集社会捐助款 60 万元,下学期资助市区贫困家庭学生 4000 人。
三、加强爱心助学基础工作建设,规范化管理。
1、进一步加强爱心助学工作的管理。做到四有四能,既有组织机构,能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爱心助学工作的政策和要求;有领导分管,能和主要领导沟通并指导、组织落实推进工作;有工作计划和相关的制度、要求,能保证爱心助学工作有序进展;有较完整的工作资料,采用信息化办公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准确反映本地区(校)爱心助学工作情况。
2、规范对受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推荐、审批、资助程序,明确每个环节操作的具体要求,充分体现助学工作“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3、加强对助学资金的发放、使用的管理,增强助学资金使用的透明度。要在坚持执行国家制定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参照省助学办有关“两免一补”的具体要求,结合实际,在申报、审批、资金发放的标准、时间、方式、用途逐步统一规定,避免随意性。强化对助学资金发放过程的监督、审核,增强助学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4、加强爱心助学工作档案资料管理。一要及时积累有关爱心助学工作的档案资料,文字、影像分类管理,并使其在对贫困家庭学生和全体师生开展回报教育中充分发挥作用。二是建立统一的贫困家庭学生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对城镇中小学校中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学生和在当地农村学校享受“两免一补”后按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计划分配到城镇学校就读而终止享受补助的学生及定向资助的学生要分类建档,单独管理。
三、把回报教育贯穿于爱心助学活动中,加强对贫困家庭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助学成才。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要坚持“物质帮助与精神鼓励,扶贫与扶志,助学与育人”相结合的原则,将爱心助学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工作,与德育融为一体,使这项工作从部分贫困家庭学生受到物资帮助的单项活动拓展为学校德育工作载体,通过开展 ” 三个一 ” 活动 , 使爱心助学活动成为面向全体师生开展树新风、促和谐的教育内容,抓出成效和特色。
1、写一份有质量的调查报告。
各县(市)、区及直属中小学负责爱心助学工作的有关工作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深入广大师生、学生家庭中进行调查研究,掌握了解贫困家庭学生生活、学习现状、心理状态、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和建议,于七月末形成一份有质量的调查报告。
2、组织一次有主题的回报教育活动。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指导基层中小学校,在年内组织一次主题鲜明、教育性强,能体现学校教育特点、特色的回报教育活动。
3、培养一批受助学生进步突出的典型。
以人为本,在尊重受助学生人格的前提下,有针对性的教育学生懂得感恩,由表及里落实到个人具体可行的回报行动,有利于促进受助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年底每校树立一个回报教育的学生典型,市里将召开大会予以奖励。
以上三项活动均需纳入各地、校工作计划,形成方案。
各县(市)、区爱心助学管理部门和市直属中小学校,按照市爱心助学工作要点,结合本地(校)实际,制定本年度的工作计划,并将以上“三个一”活动结果及时上报市爱心助学管理中心。
牡丹江市爱心助学管理中心
二○○七年三月十七日
附:牡丹江市爱心助学2007年工作要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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