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区贫困家庭学生
申请救助申报程序
一、学生本人或家长向学生所在学校班级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
二、班主任经了解情况属实,向学校申报。
三、学校组织有关工作人员深入班级学生、家庭、社区委员会中调查核实,审定名单。
四、各申报学校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统一平衡把关,附详细材料上报市爱心助学管理中心复审。
五、经市爱心助学管理中心复审,再报请资助学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以一定形式公开再发放助学款。
爱心助学管理中心可以接待贫困家庭学生、家长来信、来访咨询,但不直接资助贫困家庭学生。
申报时间一般按市爱心助学管理中心要求集中上报,特殊情况也可以随时发生随时申报。